环球热议:险企二季度偿付能力陆续披露 12家险企不达标
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保险业的总体偿付能力情况一直备受各界关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5日,约有140家险企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披露二季度偿付能力情况,这是自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偿付能力风险综合评级从A、B、C、D四类细化为AAA等八类后,各险企披露的最新评级情况。
据《金融时报》记者统计,风险综合评级方面,共有9家险企获得AAA类,12家险企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或D类。另外,部分险企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未按规定在报告中披露最近两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偿付能力综合率方面,较之一季度、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有所上升。
9家险企获AAA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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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 11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以下简称“11号规则”)第十九条,银保监会按照偿付能力风险大小将险企分为四个监管类别。
具体来看,A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小的公司。根据风险由小到大进一步细分为AAA类公司、AA类公司、A类公司;B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根据风险由小到大进一步细分为BBB类公司、BB类公司、B类公司;C类公司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较大的公司;D类公司则指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或者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达标,但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中某一类或几类风险严重的公司。
二季度险企在偿付能力报告中需公开的最近两个季度评级为今年一季度以及去年四季度数据,而今年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正式第一次按11号规则执行的新评级。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获得AAA类最新风险综合评级的险企共有9家,包括中德安联人寿、恒安标准人寿、中英人寿在内的3家寿险公司,以及包括劳合社中国、东京海上日动(中国)、中原农业保险、日本财险、三井住友海上、美亚保险在内的6家财险公司。
另有12家公司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处于C类或D类,即偿付能力不达标。其中,包括6家评级持续为C类或D类的险企,以及6家由B类降级为C类或D类的险企。
在持续为C类或D类的险企中,以渤海人寿为例,该公司去年四季度及今年一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C类。渤海人寿表示,风险来自公司治理和资金运用方面,目前已经采取一定改进措施。在公司治理方面,积极推动公司治理相关问题整改,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提升公司治理手段;在资金运用方面,采取各种法律途径及必要法律手段,积极化解存量投资项目风险,进一步压实投资业务主体责任,强化投资风险和损失事件问责。
在由B类降级为C类或D类的险企中,都邦保险是唯一一家从B类降至D类的公司。都邦保险称,公司近期将通过增资的方式增加资本金,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将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操作风险、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改善风险综合评级中操作风险的不利情况。
根据11号规则,银保监会将对C类和D类评级险企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在市场准入、产品管理、资金运用、现场检查等多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
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合理区间
伴随着最新风险综合评级的出台,偿付能力充足率也随之公开。
银保监会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十五次工作会议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保险行业的核心偿付能力出现较大调整,从2021年四季度的219.7%降至150%,下跌69.7%;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也相对下降,一季度为224.2%,去年四季度则为232.1%。
在业内人士看来,相较于偿二代一期,偿二代二期新规对资本的认定更为严格,大部分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随之下降。华创证券非银团队表示,由于偿二代二期加强了资本认定标准,对实际资本进行分级,并新增了交易对手、大类资产及房地产集中度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等,寿险行业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预计将普遍下降,险企的风险抵御能力和分红空间亦将承压,需要补充资本。同时,近期寿险行业整体业绩低迷、投资市场较为波动,也会给部分险企的利润带来较大压力。
对此,银保监会表示,因新旧规则切换导致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幅下降,或跌破具有监管行动意义的临界点(如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50%以下、120%以下或100%以下,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75%以下、60%以下或50%以下)的险企,可以向银保监会反映有关情况。银保监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一司一策确定过渡期政策,允许在部分监管规则上分步到位,并将督促公司制定过渡期计划,严格落实,最晚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各家险企采取相应措施,逐渐适应偿二代二期工程新规,二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有所回暖。例如阳光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一季度的149.02%提升至二季度的156.7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236.51%提升至241.58%;弘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由一季度的127.96%提升至133.8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138.7%提升至149.65%。
银保监会也表示,今年一季度保险业运行总体平稳,偿付能力充足率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风险总体可控。
险企多渠道忙“补血”
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后,如何在保障险企正常经营的同时保证偿付能力综合率保持平稳、风险综合评级维持在A类或B类,是险企需要考虑的问题。今年上半年,部分险企选择增资扩股、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等“补血”方式,以满足监管要求,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稳定。
据《金融时报》记者统计,截至8月5日,保险公司通过增资、发债等方式筹资已超过500亿元。
在增资扩股方面,今年以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披露了16家保险机构变更注册资本,拟增资、扩股总额达337.04亿元,高于去年同期的193.38亿元,同比增长约74%。从原因来看,多家保险机构表示,增资扩股主要是为了满足行业监管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头部险企也开启了增资之路。其中,平安养老拟增资105.2亿元以及中国人寿财险拟增资90亿元,成为上半年增资规模最大的两家险企。
在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方面,包括国任财险、北京人寿、建信人寿等多家险企发行资本补充债券金额合计超过200亿元。例如,国任财险已经成功发行30亿元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利安人寿则获批发行50亿元的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另外,6月28日,新华保险发布公告称,拟发行不超过20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用于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偿二代二期工程规则下的偿付能力水平。
业内专家表示,险企增资扩股、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可以有效补充企业现金流,同时也方便业务转型、缓解经营压力以及对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改革等。作为缓解偿付压力的手段之一,这是一条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