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获两地证监会原则同意

来源: 中国金融新闻网 2022-12-19 21:48:18


【资料图】

本网讯 记者 解旖媛报道 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进一步扩大互联互通标的范围,标志着两地资本市场扩大务实合作取得新的重要成果。

根据《联合公告》安排,沪股通标的将选取市值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上证A股指数成份股,替代原沪股通下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成份股,A+H股中的A股仍根据现有安排纳入;港股通在现行标的范围基础上,纳入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以及恒生综合指数中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标的范围扩大后,沪股通将更广泛地纳入沪市上市股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成长型、创新型资产配置选择,助力吸引境外资金入市;港股通纳入外国公司,将进一步支持香港提升对国际公司的吸引力。

根据《联合公告》安排,深股通标的将选取市值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且符合一定流动性标准等条件的深证综合指数成份股,替代原深股通下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成份股,A+H股中的A股仍根据现有安排纳入;港股通在现行标的范围基础上,纳入恒生综合指数中符合条件的在港主要上市外国公司股票。标的范围扩大后,深股通将更广泛地纳入深市上市股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多成长型、创新型资产配置选择,助力吸引境外中长期资金入市;港股通纳入外国公司,将进一步支持香港提升对国际公司的吸引力。

互联互通股票标的范围扩大,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便利境内外投资者跨境投资活动、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沪深交易所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会同港交所、中国结算、香港结算等相关各方,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和技术准备,尽快向市场公布标的扩容涉及的标的选取条件、调整机制和实施时间等具体安排,全力保障标的扩大工作顺利实施。

关键词: 外国公司 亿元人民币 上市股票

你可能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