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软件发布提示性公告 与中泰证券签订辅导协议

来源: 资本邦 2022-09-27 17:19:41

2022年9月26日,国子软件(872953.NQ)发布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2022年3月22日签订了《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提交了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

山东证监局对公司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受理,备案日期为2022年3月24日。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需要进行综合考量,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机构仍为中泰证券。

2022年7月1日,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拟上市地及上市板块的情况说明》,公司上市地及上市板块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变更为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年9月26日,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公司在辅导机构中泰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山东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5,997,235.01元、54,294,003.1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6.02%、40.14%,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王健凡)

关键词: 国子软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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