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铁骨铮铮的现实主义作品-读杜崇信小说《天平的故事》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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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铁骨铮铮的现实主义作品
---读杜崇信小说《天平的故事》有感
一、直面现实的社会真实,符合逻辑的文学叙述。
我用了3天时间细读了杜崇信的《天平的故事》,内心十分震撼,佩服作者追求真理的创作态度。书中写的是司法故事,其中涉及到官司中的众多人物、曲折的诉讼过程、犬牙交错的案情、专业的法律术语、官场复杂的制约关系,让包括我在内的外行读者难以理清,甚感头痛。而作者却像“庖丁解牛”一样,讲清了脉络、理顺了头绪。说明作者对生活的深入程度,对案件高深的认知水平。其次,《天平的故事》既有小说的意象,又有纪实文学的风格。由于它反映的是现实社会生活,践行的是文学的真实性,因此作品有时代性、亲民感和吸引力。再次,作者有比较娴熟的文学功底,用普通读者的惯常思维进行描述和表达,把复杂的案件推演简单化,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扩大了社会的受众面。
二、铁骨铮铮的创作胆量,为国为民的文学大爱。
我觉得《天平的故事》不仅是一部现实主义文学作品,更是一部教化人的“道德经”。我们看得清楚,此小说作品与众不同,其特点是创作中有述还有论。文学反映世界有两种真实,一种是事物的真实(客观真实),一种是文学的真实(正确反映),绝大多数作者在用文学反映事物时,基本采用“抽象”“隐晦含蓄”的手法,而本书作者却把文学的真实与事物真实揉捏在一起,用近乎“写实”的手法,揭露了生活中和阴暗面。这种“无畏”品格和“战斗”精神值得我学习。另外,作者的创作过程不同于纯粹的传统小说,在叙述、描写过程中表明了自己的文学立场,渗透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在叙述每一章节时,都表明自己站在正义和法律的立场,维护“大公利益”和“弱者利益”,抒发了对底层百姓的情怀;在讲故事的同时,作者总用“画外音”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真善美”的赞扬,对“假丑恶”的鞭挞。这就是文学的“大爱”,也是文学的力量。
三、法律的力量是有限的,道义的力量是强大的。
关于法治和人治,我有与众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在中国的大地上、在特殊的社会中,不能实行单纯的法治,而是要“法治”和“人治”并重。这不仅是中国几千年的政治传统,也是符合“民主集中制”的辩证法。法制只是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它不能完全代替社会的“综合”治理。古人就说“法不外乎人情”。当法律不能解决问题时,就要用行政干预或道德教化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就是“人治”的功能。《天平的故事》在处理“一女二嫁”纠纷中,就揭示了“法治”和“人治”结合起来解决问题的事实。书中提到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的蛀虫,他们在制造冤案时进行了一系列法外的操作,这种“黑箱操作”,也是一种逆社会的“人治”,对这种逆社会的“人治”,再靠法院法律手段肯定是压不住的,就必须动用上一级党政的权力来解司法中的“死套”。省市出面纠正这个不合法、不合理的“冤案”,就是凭着政权威力进行干涉的,各级领导干部也是凭着良心和道义进行调解的。因此说,在“一女二嫁”案件中,最终胜利的因素不是法律,而是天下公理和良心道义。这就是《天平的故事》的时代意义。(文/李敬全)
作者简介:李敬全,陕西省礼泉县烟霞镇人。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陕西财职技院教授、新闻高级职称。在办好高校报纸的同时从事业余文学创作20多年,出版文学专著《六骏劫》一部、散文集《心在彼岸》一部。